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为了国家整体利益和保护境内的中央、省、市所属企业的生产发展而使自治县的经济利益受到影响时,受益单位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