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的商业、供销和医药等民族贸易企业,依照国家民族贸易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在投资、金融、税收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的扶持。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