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桓仁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