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水土流失预防第十六条有效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水库的周边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