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害房屋使用安全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机制,向社会公开举报和投诉的受理方式。房产主管部门接到危害房屋使用安全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查处并反馈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转送建设等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