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