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