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