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专用密闭装置或

其他防尘设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卸。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和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封闭储存或覆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