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被责令限期治理的单位,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并由市或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行。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