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或者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