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档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机构,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