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