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是西宁市大通行政区域内的回族土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

自治县下设乡(民族乡)、镇。

自治机关设在桥头镇。

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