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民享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