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条有效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省综合性运动会、本省承办的全国和国际体育竞赛,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单项体育竞赛,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或者该项运动的全省性协会管理。市、县(市、区)的体育竞赛,由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