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3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