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事业,保护、开发、利用名胜古迹、珍贵文物;设立专门机构,发掘、搜集和整理民族文化艺术遗产,编纂和出版民族文学艺术著作、书刊;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事业,搞好藏语影视译制和播放工作。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业余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各族人民文化生活。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各种投资主体投资兴办文化事业,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