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采取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各种经济组织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兴办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