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允许和鼓励草原、土地在自愿、依法、有偿、有序的原则下合理流转,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发展规模经济。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速发展农区畜牧业,以农促牧。以牧补农,走农牧结合的道路。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农牧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体系,推广科学养畜和科学种田,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