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信访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已废止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涉外信访事项参照本条例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