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十六条已废止国家机关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忠于职守,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一定的协调能力,并自觉遵守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