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发展,集中力量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把自治县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民族自治地方。

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