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学校要推广使用普通话,正确运用简化汉字。少数民族学校和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同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教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