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