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绿地补偿费和树木砍伐补偿费应当用于绿化建设,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