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从事人才市场服务活动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人才择业自主权,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