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个体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 执业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个体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如实提供有关病案、资料及使用剩余的药品。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