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应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其产权按下列规定确定:(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商业网点,属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管理;(二)单位或者个人自筹资金建设的商业网点,其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三)合资或者合作建设的商业网点,按投资比例确定产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