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和节约用气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和节能意识,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