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