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安排足额的预算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不到位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