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质询案未作出答复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该质询案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