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