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受国家机关或者有关组织的委托,科协可以组织或者推荐相关学科的专家和学者承担或者参与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科技咨询资格认证、自然灾害损失鉴定、技术标准制定与修改等事务。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