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