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四十七条已修改代表受选民的监督,选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