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