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投票选举前,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和选民小组要对选民登记工作进行复查、核对,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