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第十四条已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依法重新确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