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县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对无力开发的资源,通过争取请求上级国家机关投资和招商引资等办法开发利用。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开发资源、兴办企业时,自治县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照顾,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开发资源要讲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自治县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在本县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并且享受免除配套资金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