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并对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负责。

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地方法规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