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准备提请大会审议的重要的法规草案,可以将草案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印发大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