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