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从本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