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实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情况。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