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口岸查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工,开展货物查验业务。对同一货物的同一检验、检疫项目,不得重复检验、检疫和收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