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是指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向市民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建(构)筑物、场地和设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