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第四条有效鼓励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度假区内投资开发建设旅游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经营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