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